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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个人财产是否会因生活年限的增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9-02 15:48)    点击:393

案例:

    长清的马女士结婚已经8年了,婚前己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婚后第二年才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马女士自己的名字。现在马女士和丈夫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正在闹离婚。马女士的丈夫要分割马女士买的那套房子,而马女士不同意。马女士认为那套房子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马女士的丈夫认为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那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

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及夫或妻个人所特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在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偿、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可见,一方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年限的增长转变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马女士的房产系个人婚前财产,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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